现代快报讯 丁先生花8404元给妻子买了4件同样的衣服,不料一天后衣服就坏了。为此,他将南京某商场告上法院索赔4.7万元。而商场则发现,此前和丁先生同一户籍所在地的金女士也曾经因同样的事由进行过起诉。近日,南京秦淮法院公布了这一案例,法院最终驳回丁先生3倍赔偿的诉求,仅支持退货退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丁先生来到南京某商场挑选了女士上衣两件,过了两天,刘先生再次来到该商场又购买了同样的衣服两件,四件共计付款8404元。他将衣服送给妻子,可仅仅穿了一天之后,4件衣服的里料就出现损坏。于是,丁先生将这4件衣服送到某纺织测试中心检验,吊牌上注明聚酯纤维100%,而实际检测结果是聚酯纤维93.7%,氨纶6.3%,评定为不合格。 丁先生认为受到了欺诈,多次和某商场协商均没能谈好,于是起诉至秦淮法院,要求某商场退款货款并承担3倍赔偿等共计4.7万余元,同时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某商场则认为,丁先生购买4件同样的衣服,且之前也用类似的手段起诉过,可见是知假买假者,请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和丁先生的户籍所在地一致的金女士曾因以同样案由、同样品牌的衣物在秦淮法院提起过诉讼。在那起案件中,金女士称因怀疑该衣物质量有问题,送往同样的某纺织测试中心检验,检测结果评定为不合格。检测报告书的委托方为“丁先生”,与本案原告同名同姓。丁先生对此否认认识金女士,也否认金女士提供的报告中“丁先生”就是他。 法院认为,以上种种事实未免过于凑巧,因此丁先生所说的购买细节显得不那么可信。同时,根据丁先生代理人当庭提交的实物,其所称的被磨损部位并非通常容易被磨损之处,而是衣物的里料,实在使人难以理解为何穿了一天之后就出现了损坏且还没有去除吊牌。衣物吊牌上注明聚酯纤维100%,但实际检测结果是聚酯纤维93.7%、氨纶6.3%。对此现象,法院认为确有不妥,但是如果说此种行为构成欺诈,则显然缺乏依据。并无证据显示在当下市场,材质为100%聚酯纤维的衣物更受欢迎,以至于要把其他材质的衣物说成是100%聚酯纤维的衣物才能获得销售优势。综上,丁先生主张的3倍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丁先生向某商场退还4件衣服,某商场向他退款8404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admin) |